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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首届四川法治文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6-27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发广大文学工作者对法治文学的创作热情,讴歌政法战线的丰硕成果,繁荣发展法治四川文艺事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联合举办“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首届四川法治文学奖”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对象

   (一)法治文学奖2年评选一次,即逢单年3月至11月征集评选,12月召开颁奖大会。

   (二)“四川法治文学奖”设散文诗歌;小说报告文学;声像作品(包括微电影剧本、歌曲)等3大类奖项。

   (三)参评者必须是省内作家和文学爱好者,特别是政法系统一线干警;外省籍(包括外国)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必须是涉及四川内容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四)参选作品可以是在国內公开出版的报刋(注明发表的报刋名和具体时间以备查)或者内刊(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编印)上发表的作品,也可以是在征稿截止时20天前反映法治四川方面的文章或者书籍。

  二、作品要求

   (一)参评作品主题必须思想健康,积极向上,高扬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参评作品内容必须以法治建设为主或与法治相关。如群众学法用法,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人民警察文明执法,法官、检察官公正司法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与法治建设有关的内容。

   (三)参评作品必须在艺术上有新的探索和创新,达到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给人以深刻的思想启迪和较强的感染力,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反响。

   (四)参评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

  三、奖项设置和评奖程序

   (一)“首届四川法治文学奖” 3大类奖项均分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为充分体现评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省内著名法学专家、知名作家和学者等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初审后的作品在四川法制网(www.scfz.org)上进行公开网上投票,结合投票结果和专家意见评选出获奖作者候选人,同时在《四川法治文化》刊物和《四川法制网》上公示、择优刊发。

   (三)举办“首届四川法治文学奖”颁奖仪式,对获奖作者将颁发证书、奖励,获奖作品将收集成书出版发行。

  四、征稿办法

   (一)为了确保程序公正合法,成立“首届四川法治文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所有评委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作品均不得参评。

   (二)参选作品一般每人每项选报一篇(部),确实优秀者可报两篇(部)。务必在文后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评选过程中及时联系。

   (三)参选作品需以电子文本格式(附件)发送到活动办公室邮箱,纸质版一式7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选办公室。投稿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3号,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人:唐老师

  邮箱:scfzwh@126.com(注明“首届四川法治文学奖”征集)。

  电话:028-86601993、86601352、86522169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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